律师解读《年轮》原唱之争:法律背后的音乐故事

争议的起源:你知道《年轮》吗?

最近,《年轮》这首歌引发了广泛的讨论,特别是在“原唱”难题上。有人说是张碧晨,有人认为是汪苏泷,这让人不禁产生疑问:到底谁才是《年轮》的原唱呢?就在这样的争论中,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岳屾山出面解读了这场“原唱”之争,给出了一些颇具法律依据的见解。

法律概念:原唱不等于表演者

开门见山说,岳屾山律师提到,我国《著作权法’里面并没有“原唱”这一法律概念。在著作权法中,我们更多的是关注词曲作者和表演者的权益。汪苏泷作为《年轮》的词曲作者,天然享有完整的著作权,这包括复制、发行和表演的权利。简而言之,他可以授权他人演唱这首歌,也可以自己演唱,这与“谁是原唱”没有直接关系。那么,张碧晨的版本又算什么呢?

张碧晨的角色:内容与身份的交织

张碧晨在2015年6月率先发布的《年轮》版本,使她成为了这一版本的“表演者”。这就是说,虽然她是该版本的演唱者,但这并不意味着她是《年轮》唯一的原唱。岳律师指出,除非她获得了专有表演的权利,否则她只能被视为特定版本的演唱者。

那么,在公众看来的“原唱”指的是什么呢?如果《年轮》在张碧晨发布之前没有其他版本,那么在公众语境中,她可以被视为“原唱”。这样一来,争议的焦点似乎又回到了她身上。

社交媒体的影响:舆论与平台的变化

这场争论在网络上愈演愈烈,尤其是在社交媒体上的反响非常强烈。值得一提的是,有网友发现QQ音乐移除了张碧晨版《年轮》的“原唱”标签,而网易云音乐却保持了“双原唱”的标注。这种差异进一步加深了公众的困惑。

最近,张碧晨职业室发声明,强调她是《年轮》的唯一原唱,这让很多网友感到认可。然而,汪苏泷也在社交媒体上表示,他尊重所有合作伙伴,强调歌曲的核心在于音乐本身,而不是争夺“原唱”的名号。因此,究竟是谁的责任呢?

收回授权:歌手与创作的关系

事件逐渐升级,汪苏泷甚至表示小编认为‘年轮》发行十年之际,决定收回该歌曲的授权,暂时不再授权任何演唱。这一决定是出于对音乐本身的尊重,还是与当前的舆论有关呢?

往实在了说,这场关于《年轮》的“原唱”争执,实际上揭示了著作权法中对表演者和作者的不同定义。在这样的背景下,争论的实质不仅在于音乐的归属,更关乎的是我们怎样领会和尊重这些创作背后的法律框架。

重点拎出来说:音乐与法律的交汇

虽然《年轮》的原唱之争仍然在继续,但通过律师的解读,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看到法律与音乐之间的关系。原唱究竟是谁,或许真的不是最重要的,重要的是这种争议引发了我们对著作权和音乐创作的深思。你觉得《年轮》的原唱到底应该怎样定义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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